社會福利】新北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認定門檻,明年起放寬!!!! 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是每人每月一萬二千四百三十九元,動產金額(例如存款)每人每年低於七萬五千元,不動產金額每戶以三百五十萬元為上限。 中低收入戶是最低生活費的一.五倍,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不超過一萬八千六百五十九元,動產金額低於每人每年十一萬二千五百元,不動產金額每戶低於五百二十五萬元。 Tags: 1 comments 8 likes 1 shares Share this: 邱烽堯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如有需要協助之處,請勿留言於訊息中,以免遺漏。 請直接電洽服務處。電話:8245-8622、2226-5500 地址:中和區連勝街72號1樓、中和區莒光路185號1樓 感謝您對烽堯的支持! 4088 followers 3893 likes "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chiu.fengyao/" View all posts